陳振聰入稟指控華懋慈善金及律師行 涉騙款支付遺囑訴訟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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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0/12/18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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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服刑中的陳振聰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指控華懋慈基金等涉騙取款項打官司。(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商人陳振聰早年於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千億遺產案中敗訴,其後就偽造及行使虛假文書等罪被判囚12年,仍在服刑中的陳振聰,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指控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及律師行,涉騙取資金以支付遺產訴訟費等,並涉及包攬訴訟,要求基金及律師行登報道歉,以及就陳的損失作出賠償。

原告陳振聰;答辯人為華懋慈善基金及黃乾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仍在服刑中的陳振聰親自撰寫長達19頁的入稟狀指,華懋慈善基金負責人龔仁心夥同他人透過簽訂虛假合作協議書,替基金騙取5,000萬元作為支付遺囑案律師費、專家貴用及筆迹專家等開支,陳指有關行為涉觸犯包攬訴訟罪,入稟狀並提及,華懋集團子公司當銳有限公司與龔仁心及黃乾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等所涉訴訟。

陳於入稟狀指,2006年龔如心遺囑是真實及合法,陳指自己沒有能力偽造3個人簽署,包括遺囑見證人律師王永祥的簽署,陳指王為黃乾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行收到由雄福有限公司轉帳的5,000萬元後,王於遺囑案中替基金作證,否認於遺囑上簽名屬實,陳指其行為屬偽證。

陳要求法庭裁定,基金於遺囑案中接受被控律師行捐贈的5,000萬元費用而獲判勝訴,屬欺詐行為;並指王永祥成為律師行合夥人後,收取該5,000萬元後於遺囑案中作供,以及被控律師行向基金捐贈5,000萬的包攬訴訟行為,要求法庭裁定亦屬妨礙司法公正。陳並要求兩名答辯人就其損失作出賠償,以及支付遺囑案律師費等,並須登報向陳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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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